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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教育地产的常见陷阱是什么
释义
    购买房地产时需要注意一些常见陷阱。例如,卖方可能会想得更周到,导致购房者受骗。姜女士购买的50平方米二手楼盘,最终以3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但在签合同前一晚,她接到房东的电话询问是否愿意私下成交,双方可以少交近万元中介费。姜女士很快同意,但最终发现被骗,损失了近10万元定金。警方调查后发现,房东早在2012年就因公司业务亏损将房屋抵押,两张房产证也在抵押公司,后来由于缺乏还款能力,房子已转
    法律分析
    购买房地产时容易陷入的常见陷阱是在私人交易中,有些人因抢购房地产而受骗,这警示我们,在私人交易中,卖方为了节省成本,可能会想得更周到一些。以姜女士购买的50平方米二手楼盘为例,她最终以3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协议签订前一晚,姜女士接到房东的电话,询问是否愿意私下成交,这样双方就可以少交近万元中介费。姜女士很快同意当晚与房东见面,签了合同并交了10万元定金。第二天,了解情况后,中介提醒姜女士提防骗子。于是,姜女士去找房东看了两张证件。房东解释说,她目前只和开发商签了销售合同。确认购买后,她会尽快办理两张证件,然后过户。看到房东拿出销售合同,姜女士心服口服。一个月后,又有一名男子拿着红色房产证上门,姜女士发现自己被骗了。
    警方调查后,原房东早在2012年就因公司业务亏损将房屋抵押,两张房产证也在抵押公司。后来,由于缺乏还款能力,房子已转让给他人。
    为了降低中介费,很多购房者喜欢私下和房东打交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风险。为了避免这样的风险,我们需要做:
    1。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权属和户籍,确保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和债务。在交易过程中,买受人必须要求出卖人出示本人及与房地产有关的文件(原件),以确定出卖人是否有处分权。
    3。在签订合同时,你应该仔细阅读条款和条件。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不得一次性付清房款。万一有欺诈行为,你应该及时报警。
    案例2说,她租住了一年半后被扫地出门。警告:您必须看到这两张证件,不要给二房东转租和骗钱的机会。为了让孩子们就近上学,王女士在一所小学附近租了一套房,一次性交了包括押金在内的6万元。租期未超过半年。一天,自称是房东的老刘来到门口,说要把房子收回来。这让王女士很傻。她给租房子的张先生打电话,但张先生总是关机,打不通。当房东问是不是张先生转租的时候,王女士突然意识到自己被张先生骗了。王女士一怒之下,与房东老刘发生争执,老刘限制她一周内搬出去。见约定的时间快到了,王女士根本没有搬走的意思。一怒之下,老刘利用王女士工作时间闯入屋内,将屋内摆放的电视机、冰箱等设备拖走。当晚王女士回家后,看到房子一片狼藉,非常生气。她报警说她家被偷了。后来,民警联系了房东,然后解决了误会。
    本案中,二房东张先生以房东的名义租住房屋,但王女士急于租房,并没有提出要看房产证等证件,由于对对方过于信任,造成重大损失。租房前,必须核对两张证明,确认房屋所有权和处分权。
    2。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写明租赁时间、金额、违约条款等,双方签字抵押后,方可支付租金。
    3。遇到租房纠纷,双方应以协商一致的心态解决,避免闯入房屋或其他极端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例三:原房东户籍不能在学区内使用,学区名额紧迫。
    警告: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上“户籍迁出”是最安全的。小李跟着中介看了近半年的**楼盘,最后选了一个。交易过户后,当小李准备入住时,发现原来房东和他家的户籍都没有搬出房子,小李却多次找房东,经过多次协商,原来房东的户口搬走了。
    上个月,在南京各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时,这样的情况太多了,一些学生家长对此很担心。一位回鼓楼区登记的家长说,他今年3月在鼓楼区镇江路买了一套房子,有产权证,但原业主的户籍没有迁出,所以他的户籍不能迁入鼓楼区。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这个家庭的学区名额可能被占了。”这种情况虽然值得同情,但只能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处理。父母买房时,要有先见之明,明确能否将户籍迁移。”
    编者按
    不少城市出台“强制搬迁”措施,解决二手房搬迁问题。新住户可以向当地警察局提出申请。核实情况后,当地派出所将启动强制搬迁程序,并向卖家发出《住户搬迁通知书》。15日内不搬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将其搬迁至社区(村)托管户。但是,更好的方法是事先预防:
    1。交易完成前,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持房产证到派出所办理户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附上户籍迁出协议,以便购房者尽快入住户籍。
    拓展延伸
    标题:警惕私人交易中的常见陷阱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也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然而,这种交易方式往往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陷阱,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首先,私人交易中的常见陷阱之一是“熟人介绍”。一些非法金融机构或个人利用人际关系,通过“熟人介绍”的方式,让投资者相信其资金安全有保障,从而进行非法集资或投资。
    其次,交易中的“高额回报”。一些非法金融机构或个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让投资者相信其资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率,然而实际上却是以高风险和高回报为代价,让投资者损失惨重。
    再次,交易中的“无风险投资”。一些非法金融机构或个人以“无风险投资”为宣传,声称其投资项目没有任何风险,然而实际上却存在着各种风险,如市场波动、资金流动性等,让投资者陷入困境。
    最后,交易中的“快速致富”。一些非法金融机构或个人以“快速致富”为口号,声称投资者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巨额收益,然而实际上却是以赌博或类似赌博的方式进行交易,让投资者损失惨重。
    因此,为了避免这些陷阱,投资者应该提高警惕,谨慎选择私人交易的对象和方式,同时,也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购买房地产时要注意避免陷入常见陷阱,特别是在私人交易中。姜女士购买二手楼盘时被骗,警方调查后发现原房东抵押了房屋,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为了避免类似风险,我们在买房前要了解房屋权属和户籍,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和条件,确认出卖人是否有处分权。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写明租赁时间、金额、违约条款等,双方签字抵押后方可支付租金。如果遇到租房纠纷,双方应以协商一致的心态解决,避免闯入房屋或其他极端行为。最后,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上“户籍迁出”是最安全的。
    法律依据
    价格法(1997-12-29)\t第十五条\t各类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五十八条\t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二十五条\t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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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