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打人告教育局有用吗 |
释义 | 老师打人告教育局是有用的。 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教师常见违法行为有,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一直在强调禁止体罚,但体罚现象依然存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体罚行为既包括教师殴打学生、命令学生互相殴打等直接体罚,还包括罚学生长跑等变相的体罚行为。 老师的以下行为可以告教育局: 1、殴打和辱骂学生,根据法律的规定,教师是不能殴打辱骂学生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教师有该行为时可以报告给教育局; 2、歧视差生、留级生等区别对待学生的; 3、擅自组织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以职权谋私利,如果出现这种行为,学生可以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等等。 综上所述,老师打学生一般属于体罚,体罚是对学生的一种错误的教育手段。如果老师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学校、教育部门会予以处分。如果导致学生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老师进行治安处罚;导致学生轻伤或以上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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