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如何申请? |
释义 | 涉外协议离婚的申请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达成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一致意见、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到北京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和所需材料根据当事人的居民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 法律分析 【涉外协议离婚申请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北京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相关知识】 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1、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 如果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或外国国籍者,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 2、申办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居民: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3)华侨、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拓展延伸 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及申请流程 涉外协议离婚是指在涉及外国法律、外国国籍或外国居住地的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方式。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夫妻双方应具备协商离婚的意愿,并且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次,涉外协议离婚还需要满足法律上的管辖要求,如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外国国籍或在外国居住。申请流程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如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等,提交给相关机构或法院,经过审核后进行登记或审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结语 涉外协议离婚申请需满足条件: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在中国内地登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机构需根据国籍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涉外协议离婚是夫妻通过协商离婚的方式,需满足法律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给机构或法院进行审核和登记。建议咨询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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