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明确从犯与紧急避险的概念及区别?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胁从犯和紧急避险之间的差异。胁从犯的刑事责任轻重程度应根据犯罪情节来判断,当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暴力强制导致其完全丧失了行动自由时,可以将其行为视为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而胁从犯与紧急避险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定罪量刑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胁从犯的主观恶性相对较高,所犯行为为违法,被胁迫而实施犯罪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因此其量刑应比照主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对于胁从犯来说,其刑事责任的轻重程度应根据其犯罪情节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暴力强制,导致其完全丧失了行动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其行为视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胁从犯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 胁从犯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如下: 1、从主观方面来看,实施紧急避险的行为人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主观方面没有或者有很小的恶性,其实施的是逼不得已的行为。但是胁从犯却恰恰相反,在行为人的身体或者精神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如其财产受到威胁,其隐私有被曝光的威胁等,此时的行为人有条件和有能力选择实施合法的行为,但却因为种种主观方面的原因行为人没有选择合法的行为而是实施了犯罪行为,则从胁从犯的主观恶性相对大于紧急避险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2、在客观方面,从胁迫性上来说,紧急避险时行为人的被胁迫程度明显大于胁从犯的被胁迫程度,在仅仅避险被胁迫的程度下,行为人必须及时果断的做出决定,并且该决定只有唯一的一种,具有迫不得已的性质,但是胁从犯的被胁迫的程度则是在一定的胁迫下,并没有非常紧急的程度,可供其选择的决定也绝非一种。从行为的性质方面来看,紧急避险所做出的行为是刑法中所认定的合法行为,而胁从犯所做出的行为则是违法的行为。 3、从定罪量刑方面,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因此紧急避险的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相反,由于胁从犯的主观原因,被胁迫而实施犯罪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行为,胁从犯的量刑则是比照主犯减轻或免除处罚。 结语 在判断胁从犯的刑事责任轻重程度时,应根据其犯罪情节进行判断。胁从犯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在于,紧急避险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行为人必须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且该决定具有唯一性;而胁从犯的主观恶性较大,行为人没有选择合法行为而是实施犯罪行为,因此被认定为犯罪行为,量刑时应比照主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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