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实务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所以,在遇到对方不同意离婚时,就要尽量收集可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出轨、有家暴行为等。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夫妻一方要求的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不需要得到另一方同意,但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且获得法院支持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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