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别人照片打码犯法。 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 侵犯隐私权的界定方式,具体如下: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处罚需要视情况分析: 1、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 2、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综合上述,在不经过别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发送别人的照片,属于侵犯个人隐私行为,如果造成任何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