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洪水冲走汽车之后,保险公司是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前提是其不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银保监会作出的批复,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保险车辆因地震造成的损失、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等。洪水冲走汽车之后,若被鉴定为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则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进行赔偿。根据我国银保监会作出的批复,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保险车辆因地震造成的损失、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修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造成的损失; (二)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包括外胎及轮辋)、车身单独划痕、车灯单独损坏、倒车镜单独损坏;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六)玻璃单独破碎; (七)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八)自燃、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