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日11岁男孩为了买游戏装备在网上充值5万元的事件又上了热搜。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中,通过充值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父母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对方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11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没有同意或追认的,充值行为无效,网游运营公司应当将该钱财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