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新生儿落户所需的文件 新生儿落户的时候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 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携带需要落户一方的户口簿;最后向户籍地的所属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 二、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 1.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