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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我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办案人员要求和我一起去前夫住处追讨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释义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处理,因为法院有权追讨抚养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并且在扣押之后,被告人仍不知执行的,可以进行拍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所以,你知道不给孩子抚养费应该怎么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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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5: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