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公开方式原则是怎样的 |
释义 | 行政处罚公开原则是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 行政公开原则的基本涵义是: 1、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 2、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 3、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还是不公开 公开审理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根据本条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所有民事案件的审理一律公开进行。开庭审理根据是否向公众和社会公开,分为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理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开庭审理的主要形式,本条规定正是公开审判原则的具体实施。公开审理包括两个内容:1、对群众公开,指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包括审理过程和宣告判决的过程都允许群众旁听,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将审理案件的日期予以公告,以便群众旁听;2、对社会公开,指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作采访,并允许其对审理过程作报道,将案件向社会披露。通过公开审理案件,便于群众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增强审判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提高审判质量,也有利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助于纠纷的公正解决,同时,可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但根据本条规定,公开审理也存在着例外情形。在特殊情形下,公开审理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消极影响,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主要有两类案件:1、是法定不公开审理,主要是指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所谓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根据国家秘密的泄露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程度的不同,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所以,凡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以免国家秘密泄露,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失。所谓个人隐私,是指个人不愿意为别人知晓和干预的私人生活,主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千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例如,强奸行为的受害人对加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使当事人因为案件的审理而造成不必要的消极影响,本条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是必要的。2、依当事人申请而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感情问题,还可能涉及家庭私生活,这些方面可能是当事人所不愿意向社会公开的,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商业秘密是指采取一定措施进行保护,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情报及其他信息,当事人对技术情报等相关信息的保密意识和要求日益增强,公开审理可能会泄露这些信息,给当事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案件涉及商业秘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但案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以及案件标的是不是商业秘密,应当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但是,即便是依法不公开审理的,也必须传唤双方当事人并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诉讼。综上所述,不公开审理意味着法院审理规定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进行。关于不公开审理的的案件,民事诉讼法已有相关规定。另外,不公开进行活动的有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等。 二、什么是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尽可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行为的各种条件和机会,从而确保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程序权益,同时,也可以使行政行为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参与原则的内容集中体现在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程序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 (1)参与听证权。参与听证权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前,行政相对人一方有参与到行政行为的程序中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这是参与原则的核心。 (2)陈述、申辩权。陈述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就所知悉的事实向行政主体陈述的权利;申辩权,是指行政相对人针对不利的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诘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