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格式文本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代理人办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示下列与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内容∶ (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数量; (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三)申请书示范文本; (四)办理卫生行政许可的操作流程、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有条件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前款所列事项,方便申请人提出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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