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的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据,解决权属争议,确认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一种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物权的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有权利争议时,通常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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