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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北省道路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在农村地上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高压塔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建造高压线塔占地补偿标准
    高压塔的征收、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是否合理应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征用土地上的树木补偿标准是什么?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
    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
    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四旁”林木:
    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
    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林地征用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林地3400元/亩(含国有和集体林地5%管理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沟渠、养殖水面、园地、经济林地、非经济林地、未利用地等地类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调整系数计算。
    工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工业用地补偿标准由征收补偿方案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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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