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对于智力四级残疾者是否必要?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智力四级残疾需指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若父母无监护能力,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导致感情破裂。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智力四级残疾需指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残疾人不愿意离婚,能否离婚还要看双方的感情情况。一般来说,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判决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结语 《民法典》规定智力四级残疾需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若父母无监护能力,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或组织担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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