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结婚证但已登记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后起诉,证件被扣留或损毁也可;未登记则视为非法同居,解除即可。一、如果一方没有结婚证,但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只是证件被对方扣留或丢失损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然后到法院起诉;二、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按非法同居处理,只需要解除非法同居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