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经院前急救人员在现场急救或转送途中死亡以及在急诊室死亡、住院死亡的患者。 2、经现场急救后转送至医院住院的患者且符合以下急救病种的给予报销。急救医保报销范围是:急性脑出血、急性大面积脑梗,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肺栓塞、气胸、急性休克、昏迷、哮喘持续状态、癫痫持续状态、大咯血、上消化道大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等、紧急手术的急腹症、严重急性中毒、中度以上烧伤。除此之外的病种不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