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是坐牢做到死吗? |
释义 | 无期徒刑不是坐牢做到死,可以减刑。服刑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均可减刑。 一、减刑要符合怎么样的条件 减刑要符合下列条件: 1、被判处的刑罚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或者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有期徒刑20年以下减刑有什么规定 有期徒刑20年,如果犯罪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存在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则应当减刑。 三、减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减刑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判处的刑罚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二、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或者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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