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档案可存放在 |
释义 |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档案应存放在该项目的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予以保管。离开该项目后,可由本人持有或转交原单位档案保管机构,并保密保存。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产生的档案属于个人档案范畴,根据《档案法》相关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存放、保管,并保密保存。具体来说,在项目研究期间,毕业生的档案应当存放在该项目的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管理机构内,由专人负责保管。为了防止档案遗失或损毁,应当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保管措施。当毕业生离开该项目后,档案可以由本人持有或者转交原单位档案保管机构,并保密保存。而原单位档案保管机构也应当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特殊档案的保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以处理。 毕业生转交原单位档案保管机构后还能否查阅档案?可以。如果毕业生将档案转交原单位档案保管机构,其本人仍然有权查阅相关档案。根据《档案法》相关规定,公民有权查阅、复制、提取其档案资料,并享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档案的保管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合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保管措施,做好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有利于保障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有助于促进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 【法律依据】: 《香港档案法》第三十九条 档案应当按照规定存放、保管,并严格保密。档案的实物或者复制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外,个人有权持有;个人档案转移、解除限制、销毁等措施,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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