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追讨欠款。在起诉时,债权人应当提供相关借贷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在强制执行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追回借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十六条 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倍数的,以超过部分的利率为无效利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立即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二)债务人违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合同,追偿未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如果债务人未按委托人的要求使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且还无法弥补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一条 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债权的,经人民法院确定债权后,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