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地产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如下:1、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然后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3、再偿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费;4、最后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