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首先,法律上对于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公司行为,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可以这样做: 1、私下协商解决。 2、如果不怕和公司闹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员工自身合法权益,但同时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3、如果担心申请仲裁维权会对自己在该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但又需要社保以满足自己某些需要的情况下的,可以找代理机构缴纳社保。 不得不说,现在有很多公司给员工购买的保险,已经从之前的五险增加到了六险,而增加的就是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要注意的是,六险中有个别保险的费用,应该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共同承担,如果是工伤保险费用和生育保险的费用,那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就应当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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