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地上一名工人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这被认定为工伤,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赔偿。如果雇主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将全额支付工人的赔偿。工人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因工死亡补助。 法律分析 工人在工地突发心脏病死亡,视同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亡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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