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玩忽职守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是过失。根据损失程度,量刑标准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立案标准包括人员伤亡、中毒、经济损失和企业破产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客玩忽职守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1、主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5、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三、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结语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或不尽职责义务,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是以过失为构成要件。根据情节轻重,刑期可从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起,每增加一种情形则刑期增加六个月。立案标准包括造成人员伤亡、中毒、经济损失等一系列情形。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由刑法第397条规定,涉及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检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检察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对检察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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