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方法如下: 1、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2、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其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社区民警,签字盖章;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出局“无罪记录证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综上所述,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果需要提供犯罪证明,应该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申请。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弘扬社会正气,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