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犯罪记录证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开。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 其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然后报社区民警,签字盖章;最后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出局“无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