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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释义
    本文详细阐述了如何注册一家集团公司,包括注册步骤和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以及所需材料。注册集团公司的步骤包括在企业名称获得预先核准的基础上,到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出具验资报告,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最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再到银行开设基本户。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包括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
    法律分析
    一、依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呢?
    注册集团公司的步骤如下:
    1、在企业名称获得预先核准的基础上。
    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最后到银行开设基本户。
    二、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
    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
    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
    三、注册集团公司所需材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集团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11、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集团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公司的注册申请书;
    2. 股东会的决议,包括股东会选举董事会的决议和通过公司章程的决议;
    3. 公司章程,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权益和义务等内容;
    4. 董事会的决议,包括选举董事会的决议和通过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年度预算的决议;
    5. 监事会的决议,包括选举监事会的决议和通过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的决议;
    6. 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特许经营的,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7. 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清单,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8. 公司员工的名单和出资证明;
    9. 公司主要资产清单,包括土地、房屋、车辆等;
    10. 公司债务的清偿计划。
    以上材料应当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结语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遵循相关规定,步骤包括在企业名称获得预先核准的基础上,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最后到银行开设基本户。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包括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等。注册集团公司所需材料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集团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六条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所出资企业的章程,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其出资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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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