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 |
释义 | 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应当将险情引起人确定为当事人之一,按其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其应负的责任。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一、民法典逃避避险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避险行为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而实施,受害人因此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避险行为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而实施,受害人因此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二、民事责任的免除是怎规定的 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人如果是受益人,危险又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否则,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责任,或由其他受益人分担责任。 三、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 因当事人的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一般应当由险情制造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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