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失踪案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需根据报警情况而定。 如果是正常的失踪,没有其它被害嫌疑,则不给予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面临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不受时间限制的。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