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被告可以在法院审判前随时撤回和解协议,但在死刑案件中,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复核确认。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当事人可以自行撤回和解协议,但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自行撤回和解协议的,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复核确认。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对死刑案件的和解协议,被告人自行撤回和解协议的,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复核确认;经过复核确认的,法院不予执行和解协议。 结论: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可以撤回和解协议,但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复核确认,法院不予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