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 的原则主要是: 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依靠群众; 五、审判公开; 六、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 诉讼 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则。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