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进行会诊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因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不符合国家医疗行业协会等机构确定的常规诊疗操作规范,给患者造成损害依照当下医疗水平,应当发现而未能发现患者症状病因,未能及时开展对症救治,延误诊疗的,应认定其未尽到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由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医生误诊疾病有什么责任吗 如果医生违反了向患者告知义务(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并取得明确同意)、或者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等,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有重大过失的义务人员,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个人追偿。 二、医疗事故从哪几方面认定 医疗事故从以下方面认定: 1、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3、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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