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遗嘱符合条件有效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嘱的录音是否有效以及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录音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如果遗嘱没有执行人,可以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分析 一、关于遗嘱的录音是否有效? 录音遗嘱符合条件仍然有效。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遗嘱人用录音(含录像、光盘以及其他电子读物)的方式制作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制作,遗嘱人在录制完遗嘱后,应将记载遗嘱的磁带封存,遗嘱人、见证人在封口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二、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没有执行人可以吗 遗嘱没有执行人可以,法律对设置遗嘱执行人没有强制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无效。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因此,遗嘱如果没有执行人,继承人应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负责处理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事务,并在遗嘱生效后履行相应的义务。 结语 遗嘱的录音仍然有效,但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真实且符合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没有执行人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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