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泉州招收士官退役后如何安置? |
释义 | 士官服役不满12年的,退出现役后可获得泉州市政府的就业扶持。士官服役满12年的,泉州市政府将为其安排工作。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纳入退休安置范围:年满55周岁的;服役满30年的;因战斗或公务致残并评定为1至6级残疾等级的;其他情况。 法律分析 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泉州市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则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年满55周岁的;服现役满30年的;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其他。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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