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无效。订立合同时,必须包含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使用的条件和日期、标的物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等要素。 一、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分如下: 第一,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 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怎样处理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的处理方式有: 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 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3、请求更换、修理标的物,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 4、主张损害赔偿。 三、如何签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2)买卖标的物的名称、品质、数量及包装方式; (3)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 (5)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 (6)标的物的保险及运输方式; (7)检验标准和方法; (8)结算方式; (9)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机构及适用的法律; (10)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11)订立合同的时间、地点及当事人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