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指定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有哪些
释义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
    一、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能监视居住吗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监视居住可以坐飞机吗?
    1、监视居住一般要求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因此不能够坐飞机远行。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25)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监视居住。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应当核实其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9: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