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长时间的 |
释义 |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一、监视居住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监视居住的条件: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监视居住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申请监视居住所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第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 第四,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第五,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暂予监外执行有何条件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为: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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