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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多久
释义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多久
    ?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最长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可以解除强制措施,要继续侦查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二、监视居住会在哪里执行
    1、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居所或固定居所
    2、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碍侦查”: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3)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5、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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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6: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