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管主要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市政、环境、交通、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此外,他们还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并根据市、县政府的规定,管理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和应急管理等部分工作。 法律分析 城管主要执法范围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处罚权、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拓展延伸 城建执法大队的职责和权力有哪些? 城建执法大队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执法机构,具有广泛的职责和权力。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和执法城市规划、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理违反建设规范、环境保护标准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开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巡查、检查和监察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和评估等。其权力包括:调查取证、责令整改、处罚违法行为、查封、扣押、拆除违法建筑等。城建执法大队的职责和权力的行使,旨在维护城市建设秩序、保护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结语 城管是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的机构,其职责包括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市、县政府还可决定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纳入城管的统一管理范围。城建执法大队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并处理违规投诉举报,开展巡查检查和审批评估工作。为维护城市建设秩序、保护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