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怎么知道租客申报个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租抵个税,房东需要交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政策。只要纳税人符合一定条件即可享受专向附加扣除,条件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房屋贷款利息或者是房屋租金、赡养老人等等。租房人在工作城市若没有住房而需要支付房屋租金的话,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来抵扣。纳税人本人或者是配偶购买国内住房而需要支付首套房的房屋贷款利息的时候,可以选择由夫妻中的其中一方按照1000元/月来扣除,扣除的时间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二十年。纳税人在自己工作城市如果没有住房而需要支付房屋租金的时候,并且是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所确定的其他城市的,可以按照1500元/月来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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