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可以向律师请教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应对案件,但律师不能主动向被告人提供犯罪辩护意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依法进行的律师会见中,可以向律师请教如何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全面推进刑事诉讼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律师不得主动向被告人提供犯罪辩护意见,但可以在被告人提出疑问或请求时,就案件的法律问题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因此,被告人在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律师请教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应对案件,但律师不能主动提供犯罪辩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