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辆到期未年检也就是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处 警告 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办 法规 定》,机动车连续三个年检周期未检验合格的,应强制报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