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除空心房有没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拆除农村空心房是没有直接法律依据的,但与农村空心房拆除的法律规定的有很多,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乡规划法和其他地方法规等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比如江西省政策 进一步保障整治工作的经费。 空心房整治补助按照《赣县农村空心房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赣县办字〔2016〕40号)文件执行,即拆除主房建筑物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40元标准,杂房建筑物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元标准。2017年开始,乡镇工作经费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元标准,整村推进且整治率达100%的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奖励5元。各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合理制定空心房整治的资金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村、组、理事会的工作积极性。区财政将视工作进度,每季度根据整治完成情况调拨空心房整治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农村一户多宅遇到拆迁,补偿方式有哪几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住改非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三种,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