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并且辩护人有权与被告保持联系,享有律师与被告之间的保密权。但是,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涉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在必要时可以限制被告与律师之间的联系。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与辩护律师之间的联系也有一定的限制,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被告或者辩护人申请见面的,监狱应当安排。与被告见面的律师,享有律师与被告之间的保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必要时,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及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涉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采取限制被告与律师之间的联系的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死刑案件,被告和辩护人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会见。 总结:被告在死刑案件中与辩护律师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的限制,但被告依然有权聘请辩护人,并且辩护人也有权与被告保持联系。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可以限制被告与律师之间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