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纠纷中,是否可以使用口头证言作为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就事实的性质、来源、形式、真实性等加以审查,但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不能获取的证据或者不能合法取得的证据。”因此,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提供口头证言作为证据,但是需要加以审查、辨别真伪,并且在法庭上进行辩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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