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听证会般只有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才可以适用,而且根据听证的性质不同,导致的结果也会有差异,比如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项目的听证,其听证主体大都为当地居民或政府行政机关代表,听证结果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也有的听证是不影响实际结果的,比如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听证的当事人,为申请许可的权利人,但听证后的结果,由行政许可机关决定,与听证结果没有直接关系.公开审判是司法审判的一个程序,除了涉及婚姻、未成年人犯罪、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得公开审理外,其他大部分案件都适用公开审理,同时审理后,一定要根据审理的情况,作出适当的判决,即审理的结果与判决直接相关。同时,听证会和公开审理的对象以及主体不同,是两者-个重要 的区别,听证会-般涉及行政民事, 主体大都为行政机关,而公开审理涉及民事纠纷和刑事处罚,审理主体为人民法院。这就是听证与公开审理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