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庭后撤诉的能再起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置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章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置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章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