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法律依据: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第一条 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 第二条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明年上半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