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档案转递办理多久时间 |
释义 | 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 法律分析 一、关于郑州档案转递办理所需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因此,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二、关于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拓展延伸 根据《河南省档案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移出档案的机关、单位在向接收单位移交档案时,需要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清点工作,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对于因工作需要提前移交档案的情况,接收单位应当与移交单位协商,并办理提前移交手续。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出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时间与移交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移交手续的办理情况有关,无法确定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因此答案为无法确定。 结语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时间为一个工作日,且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因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对于推动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2004-09-17)\t第七条\t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 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2004-09-17)\t第六条\t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 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当将邮件在规定的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2004-09-17)\t第十条\t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三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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