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金融商品转让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普通发票,意味着金融商品转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3、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开普通发票的服务行为如下: 1、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